【政策问答】劳动关系政策解读(一)
182.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83.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答: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184.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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