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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投诉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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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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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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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投诉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10-26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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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应当在接到投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一)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
(二)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三)经调解、仲裁或者诉讼处理的,但仲裁或者诉讼裁定不予受理的除外;
(四)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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