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充分利用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12333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社保业务。
第五期
自治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功能说明
用于个人申请在自治区内转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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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登录网上服务大厅http://rswb.gx12333.net后点击“登录”(首次登录网报系统的先进行注册后再登录)→点击“个人用户”,输入登录信息后点击“普通登录” →点击“个人服务”→点击“转移接续业务”→点击“省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点击“在线办理” →进入“省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界面,录入个人信息→点击“保存”→点击“去个人中心提交转移申请”→点击“提交”→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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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个人通过身份证号、密码进行登录
首次登录网报系统的需先注册
第二步:点击“个人用户”
第三步:点击“个人服务”
第四步:点击“转移接续业务”
第五步:点击“省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
第六步:点击“在线办理”
第七步:在业务申报界面填写个人参保信息
注意事项:
1.男满58周岁、女满48周岁才能提出转移申请(根据桂社保函【2019】37号文件规定),否则系统会提示:
2.红色*为必填项。请录入个人手机号码,便于接收业务办理提示信息。
第八步:点击“保存”
第九步:点击对话框的“去个人中心提交转移申请”
第十步:点击“提交”
第十一步:点击对话框的“确定”,完成业务申报
温馨提示: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业务操作流程参照自治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操作流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材料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上传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上传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二、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材料
(一)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上传材料:《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二)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办理转入资格申请,上传材料:军队财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办理转入手续,上传材料:《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材料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
上传材料:《失业保险转出申请》
(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
上传材料:《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
没有了
没有了